根据《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(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)等相关文件规定,经我中心审查备案,现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拨付情况公告如下:
建筑区划名称及维修项目:蜀郡1110栋2单元9号电梯维修
建筑区划地址: 华阳街道华府大道一段518号
申请单位: 蜀郡建筑区划第二届业主委员会
收款单位: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
涉及资金分摊的业主范围: 1110栋2单元全体业主
工程预算总金额: 9206.00元
工程结算总金额: 9206.00元
本次拨付金额: 9206.00元
资金拨付时间: 2020年12月22日
特此公告。
成都天府新区房产服务中心
2020年12月22日